关于推荐报送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22浏览次数:1713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建设,规范评委库管理,扩大评委专家的遴选范围,提高评审质量,根据省职改办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推荐报送评委专家的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原已入库的专家评委,仍需重新填报。)

二、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政策,有奉献精神,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身体能适应评审工作要求。年龄限定在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内。

3.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稳定的专业方向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本校、本专业的拔尖人才和专业权威,具有担当本专业评审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

4.原则上要求受聘到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在同行专家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5.国家、省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优秀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及各类中青年专家优先入选。

三、推荐方式

此次推荐报送采取个人申报、所在部门推荐、职能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申报推荐评委专家须填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1.评委专家库建设是职称评审的重要基础。请各单位重视这次评委专家的推荐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把关,遴选推荐作风优良、专业精湛的专家,按时完成评委专家库的推荐和报送工作。

2.推荐的评委专家必须具有权威性、代表性,原则上以教师专技为主,适当考虑其他专技人员,中青年专家要占一定比例,副教授六级以上优先考虑。

3.推荐评委专家必须是“双师型”教师(即“双证”教师或“双职称”教师)。

        4.各单位优选评审专家,申报总数按照具有高级职称资格人数的30%为上限,行政部门教师系列申报者纳入专业所属的二级学院申报,校级领导及其他系列申报者纳入人事处申报。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627日之前将《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专家汇总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表格报人事处。

联系人:王丽,联系电话:027-87769986,电子邮箱:165595614@qq.com

附件:附件1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docx

  附件2: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专家汇总表.xls

  附件3: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专家申报指标名额.xls 

 

 

 

 

                                                人事处

 2016年6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