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根据教职成司函[2008]57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院将推荐1―2名教师参加“赴德奖学金生”项目2009年度学员人选,具体推荐条件参见附件《关于推荐“赴德奖学金”项目2009年度学员人选的通知》,有符合推荐条件人选的院系请于2008年9月13日将本部门推荐的侯选人报人事处。
附:《关于推荐“赴德奖学金”项目2009年度学员人选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08〕57号
人事处
2008年9月9日
附:
关于推荐“赴德奖学金生”项目
2009年度学员人选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08〕57号
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为了学习借鉴德国职教师资培训的相关经验,提高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基地的师资水平,我部与德国国际继续教育和发展协会(InWEnt)决定2009年继续实施“赴德奖学金生”项目,面向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基地遴选20名专业课教师赴德国进修1年,重点学习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媒体技术运用和专业教学法。现就推荐学员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选须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基地承担数控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旅游管理与服务、国际商务等六个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养培训工作的专业课教师,并具备如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爱岗敬业;
2.专业基础扎实,教学成绩突出;
3.具备良好的德语或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德语优先考虑;
4.具备良好的计算机知识和应用能力;
5.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验,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二、推荐程序
推荐程序:各基地可推荐1-2人。被推荐人选填写“赴德奖学金生”项目学员推荐表(见附件),由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于9月10日前统一报我司师资处,我司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人选。
三、录取和派出
中德双方将于9月中下旬联合组织项目面试。按照面试成绩,最终确定20人录取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被录取学员将于2009年7月初派出。学员出国前应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明确相关权利义务。
四、国内德语培训
被录取学员从今年开始集中培训1年德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相关费用
学员参加面试、德语培训和国际旅费、办理签证等费用由派出学校负担。
学员在德期间的进修费用主要由德方负担(包括交通、住宿、学费及相关补贴)。中方需负担3000欧元/人(按当时汇率折算人民币,出国学习之前缴纳),负担方式由派出学校和学员协商确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育部职成教司师资处 刘宏杰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邮 编:100816
电 话:010-66097715 传 真:010-66020434
E-mail:liuhj@moe.edu.cn
附件:“赴德奖学金生”项目学员推荐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赴德奖学金生”项目学员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日 | 2寸 免冠 标准 照片 | |||
民 族 | 政治面目 | 学历学位 | ||||
职 称 | 拟出国进修专业 | |||||
所学专业 | 所教专业 | 任教时间 | ||||
外语语种 | 外语水平 | 计算机水平 |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办公电话 |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
学校经办部门及联系人 | 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培训 经历 | ||||||
科研 成果 | ||||||
获奖 情况 | ||||||
学校 意见 | 单 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