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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如何办理调离学院手续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8-19
浏览次数:
2625
我院各类(固定、代理、聘用)教职工申请调离学院时,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本人应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报人事处。
二、人事处报主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审查。
三、经学院研究同意调出,由人事处通知本人领取《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四、调出人员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将《离校通知单》交回人事处。
五、办理档案转交及有关调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