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楚天技能名师聘任与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武职校〔2013〕16号
各学院、处,后勤集团:
学校制定了《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楚天技能名师聘任与管理办法(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楚天技能名师聘任与管理办法(修订)
2.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楚天技能名师聘任合同
3.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楚天技能名师聘期考核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楚天技能名师 聘任 管理 通知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印
共印:55份
附件1: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楚天技能名师聘任与管理办法(修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教高〔2011〕11号)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强化我校楚天技能名师管理,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对《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楚天技能名师聘任与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岗位设置
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实行以人定岗、以岗定责,在聘任到合适人选的专业设置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
二、主要岗位职责
(一)完整、系统地担任一门专业的理论或实践技能课程,指导本专业学生的实训,向学生传授本专业生产实践所需的专业理论或专业技能,每年在受聘学校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160课时。
(二)参与专业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与实践。
(三)参加本专业“双师”结构和“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设。
(四)参与本专业重大教学活动,对本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聘任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具有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
(二)长期在本专业(行业)技术领域或生产一线工作,具有与设岗专业相关的高级技师职务或是具有一技之长的省级、国家级技术能手(大师、名师),业务精湛,技术(技能)高超。
(三)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能全身心投入学校相关专业的理论或实训教学工作。
四、聘任程序
(一)聘任申请:每年3月10日之前,二级学院根据专业教学需要,提出楚天技能名师聘任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确定聘任计划。
(二)组织招聘:人事处根据聘任申请中的具体条件和要求,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选填写《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拟聘人选申报表》;二级学院接受报名,并对应聘人选进行初审。
(三)专家评议:各二级学院成立由行业专家等有关人士组成的评议委员会(不少于7人,其中行业专家不少于4人),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拟聘人选,并于每年3月25日之前将人员名单、申报表及有关支撑材料报教务处。
(四)复审上报:教务处组织复核各二级学院上报人员名单和相关材料,并经学校审批后报教育厅。各二级学院同时通过“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提交电子推荐申报信息。
(五)办理聘任手续:对于经教育厅审批发文确认的人选,由人事处与聘任人员签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楚天技能名师聘任合同》(以下简称《聘任合同》),并颁发聘书。同时教务处将聘任合同和聘书副本报教育厅备案。
五、管理与考核
(一)学校依据《聘任合同》对楚天技能名师实行聘期目标管理,聘期为两年。两年岗位聘期期满,聘约自动解除。经考核合格,可申请续聘,续聘申报材料包括《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拟聘人选申报表》、续聘人员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材料以及有关支撑材料。楚天技能名师续聘人选占学校当年度推荐名额,最长续聘期不超过二年。申报方式参照“聘任程序”执行。
(二)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楚天技能名师日常管理。楚天技能名师每聘满一年,各二级学院于每学年结束前根据《聘任合同》对其实际在岗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填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楚天技能名师工作考核表》,考核分别从师德素质、敬业精神、教学效果、实践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结果将作为兑现待遇、奖励、续聘、解聘的依据。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于考核工作结束后15日内报教务处备案。考核具体标准如下:
1.优秀:具备优秀的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教书育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工作积极勤奋;教学效果好;实践能力强;全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成绩突出。主要完成如下工作:
(1)完成或超过每年规定的理论或实践课教学时数;
(2)主动与企业联系沟通,每年参与2项及以上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改造或技术服务项目;
(3)积极参与专业课程建设和改革,每年参与编写、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教材或实训手册2项及以上;
(4)参与师资队伍建设,每年指导青年教师2名以上;
(5)关注行业企业发展趋势,注重职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每年为教师或学生举办专题讲座2场次以上。
2.合格:具备教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积极努力;教学效果较好;实践能力较强;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主要完成如下工作:
(1)完成每年规定的理论或实践课教学时数;
(2)主动与企业联系沟通,每年参与1项及以上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改造或技术服务项目;
(3)积极参与专业课程建设和改革,每年参与编写、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教材或实训手册1项及以上;
(4)参与师资队伍建设,每年指导青年教师1名及以上;
(5)关注行业企业发展趋势,注重职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每年为教师或学生举办专题讲座1场次以上。
3.不合格: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能履行《聘任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
(四)二级学院教研室具体负责楚天技能名师业务管理,并建立楚天技能名师业务档案。
(五)楚天技能名师在聘期内取得的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置。
(六)楚天技能名师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同意,由人事处办理解聘手续,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学校根据情节轻重扣减个人工作报酬:
1.聘期内无特殊原因且未得到学校同意,年实际到岗工作时间不足160课时;
2.不能履行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职责的;
3.教学工作中有违反职业道德、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触犯刑律的;
6.造成教学事故的。
六、待遇
(一)各学院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可为楚天技能名师配备教学助手,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楚天技能名师按《聘任合同》要求完成任务,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将享受教育厅发放的每人每年人民币2万元的岗位津贴(包含工作期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未达到规定的工作时间或者未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学校将酌情扣除报酬。
(三)聘期结束后,学校将对连续2年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的楚天技能名师,另行给予人民币8000元左右的奖励。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楚天技能名师聘任合同
甲方: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楚天技能名师聘任与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具体实际,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学院教学工作。
(二)乙方承担以下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授课。保质保量完成授课、批改作业、答疑、考试等各教学环节。按照各专业二级学院的工作安排完成有关的课程教学、专业建设等教学工作。
2.遵守《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接受甲方的教学管理及教学检查,并参加必要的教研活动。
3.在甲方工作期间,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4.聘期内每学年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160课时。
5.其他事项:达到部门《具体岗位职责工作任务与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三、待遇
乙方待遇按照《管理办法》办理。
四、工作条件和相关管理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及本协议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3.甲方对乙方的师德素质、敬业精神、教学效果、实践能力、工作业绩进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兑现待遇、奖励、聘任的依据。
4.聘用期间,甲方不对乙方的党、团、工会、婚姻、计划生育等关系进行管理。
五、聘用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2.甲乙双方任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参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3.本合同内有关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未尽事项,可参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六、其他规定:双方未尽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效力等同于合同。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人事处、教务处、受聘二级学院、受聘人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具体岗位职责工作任务与要求》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楚天技能名师工作考核表
( 学年)
学院: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
学历 | 现聘职务 | 任职时间 | |||||
聘 期 工 作 总 结 | 工作总结主要依据《聘用合同》中明确的工作任务要求,及其管理办法中考核具体标准,从师德素质、敬业精神、教学效果、实践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概括: | ||||||
教研室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学院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教务处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人事处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教务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