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印发<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凌家山名师计划实施办法>等两个制度的通知》(武职校〔2017〕32号),现将2017年凌家山“名师计划”和“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的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各学院(部)符合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均可申报凌家山名师计划、凌家山青年教师成长计划。
(二)参评教师应专职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师德高尚,敬业爱岗,培养优秀学生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创新,受到学生和同行广泛认可。具体条件详见《关于印发<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凌家山名师计划实施办法>等两个制度的通知》(附件1)。
二、遴选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2017年5月2日-5月5日)
各学院(部)须在本部门工作群,转发本通知,务必使每位专任教师知晓本通知精神。同时,各学院(部)要组成7人遴选工作评委会,其中普通教师不少于2人。
(二)个人申请(2017年5月5日-5月10日)
拟参选教师向学院(部)提交《凌家山名师计划申报书》(附件2)或《凌家山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申报书》(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部)初评(2017年5月11日-5月17日)
1.材料初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
2.教学档案评审。学院(部)对申报教师的课程标准、教案(一门课)、课件(一个相对完整的教学内容)等教学档案进行审查评比。注:申报教师所有教学档案应已在教学中使用,未使用的教学档案不得参评。
3.课堂教学评比。学院(部)组织专家以听课形式随机对申报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评比。申报教师须在课堂教学评比现场向听课专家提供本门课程教学档案。
4.确定候选人名单。根据上述3个环节,由学院(部)遴选工作评委会集体研究并确定向学校推荐的候选人名单。
(四)学院(部)公示(2017年5月18日-5月21日)
学院(部)将初评通过的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各学院(部)将推荐的候选人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逸兴楼305)。
(五)学校评审(2017年5月22日-5月31日)
由人事处、教务处、质管处、科研处等部门分别对各学院(部)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学校评委会组织评审,确定初步人选报学校审批。公示期间为5月29日-31日。
三、报送材料要求
经学院(部)评审确定为向学校报送的推荐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凌家山名师计划申报书(附件2),凌家山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入选者申报书(附件3)(上报学校的候选人,一式20份)。
(二)申报书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注:按职称评审材料要求复印后,依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三)申报教师参评课程的教学档案(1份)。
注:教学档案包括①课程标准,②教案(一门课),③课件(至少2个课时教学内容),④教学视频(时长为15-20分钟,以“**计划+学院+姓名”为文件名),学院(部)评审时,是否提供教学视频资料,不作统一要求。
(四)2017年凌家山名师计划申报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2017年凌家山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申报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1份),电子档发送至邮箱5768556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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