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实验技术专业(高、中级)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04浏览次数:1599

 

各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7112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起,我校负责自主开展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现将我校2017年度实验技术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2017年度实验技术专业(高、中级)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学校高校教师、实验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各学院自行命题组织开展。

各学院测试方案在96日前报高评委办公室(人事处)备案。

二、测试原则

坚持师德与业务考察并重,注重质量的原则;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三、测试对象

凡拟申报评审实验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凡未具有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四、测试内容

从事实验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在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实验技术实际问题案例分析。

五、测试程序

(一)测试报名

参加实验技术专业水平能力测试人员填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代表作1篇,交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

(二)学院测试

各学院根据水平能力测试方案在913日之前完成测试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各学院在测试结束后三天内将报名表(附件1)、论文纸质版(盖章)、水平能力测试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2)报人事处。

(二)水平能力测试达到60分为合格。人事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颁发合格证书。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

(三)测试费用按鄂人社函[2011]383号和鄂财综发[2011]32号文收取,高级100/人,中级50/人,从工资里扣除。

 

联系人:张晓莲   联系电话:87769988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水平能力测试申报人员花名册.xlsx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