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17 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26浏览次数:1738

    2017 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7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固定编制、人事代理制、聘用制等在岗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学校首次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现管理岗位上申请保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符合条件人员可以申报。
二、评审系列及权限
    根据鄂职改字【2017】20 号文,我校自 2017 年起具有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具有其他系列(不含“以考代评”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权。
    三、评审依据
   2017年职评申报条件不变,教师系列按照《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武职校【2015】6 号)执行,其他依照省职改办颁布的各系列评审条件文件执行(可在人社厅网页查阅)。二级学院(部)根据本学院(部)教师发展特点可自主制定不低于武职校【2015】6号的评审条件。

   具体职评工作安排,文件和政策、相关表格,请在“下载专区”查看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