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及'最美教师'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05浏览次数:1637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进一步发现和宣传优秀教师典型,讲好新时代教师故事,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及中央电视台《关于协助推荐及拍摄<2018寻找最美教师>大型公益活动颁奖典礼的函》,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候选人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1.推选范围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重点推荐在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深度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优秀乡村教师。

“最美教师”推选范围:具有崇高师德,展现积极、阳光、幸福的精神面貌,从教5年以上、近三年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个人或团队均可)。重点推荐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功勋教师及优秀思政课教师、外籍教师、台湾籍教师、民办学校教师。

2.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推选名额

各市(州)、各高校分别推荐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名“最美教师”候选人(个人或团队)。

三、推选要求

1.广泛宣传动员。各地、各高校要积极组织本地、本校师生参与推选活动。要以推选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进一步加强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

2.严格人选把关。各地、各高校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表现作为首要条件,以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

3.认真报送材料。各地、各高校推选候选人要以事迹为基础,确保推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人选事迹要有鲜活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请各地、各高校及时报送有关材料,纸质和电子材料需同时报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于524前报送,全国“最美教师”材料于516前报送。

联系人: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 江剑,电话:027-87328062,邮箱:jsglc1509@163.com,邮编:430071,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号。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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