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好“才聚荆楚”工程,更好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学校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现将面试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或综合能力);
(三)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方式与内容
区分三种岗位进行针对性考核。考核各环节均实行百分制,当场评分。
(一)专任教师岗位(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
1.面试方式
以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专业相关知识、专业理论素养、教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2.考核内容
(1)学习工作情况介绍。内容包括: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以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自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领域、工作内容、科研情况、所获奖励等。
(2)职业规划描述。内容包括:对教育及职业教育的理解,对教师立德树人的理解,对“四有”好教师的认识,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的培养认识,以及对从事报考岗位的职业规划和努力方向的描述。
(3)专业能力阐述。内容包括:本专业领域前沿技术动态和研究方法,以及如何指导学生、团队掌握这些技术和方法。
以上三个环节连贯进行,合计限时12分钟,考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使用PPT辅助面试。如需使用,请于签到前与现场考务人员沟通相关事宜。
(4)综合能力考察(5分钟)。通过评委提问与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品德修养、专业能力、对教育事业认知及综合素质等。
(二)实验教师岗位(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
1.面试方式
采用专业测试、试讲方式进行,专业测试、试讲(教学试讲60分、综合素质考察40分)各100分,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60%、40%。
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5比例进入试讲环节,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试讲环节。
2.考核内容
(1)专业测试(根据测试内容决定时长)。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内容现场公告。
(2)试讲(17分钟)。包含教学试讲和综合素质考察两个环节。其中教学试讲(12分钟),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每个岗位提前3天公告1道试讲题目,在面试当天进行试讲。综合素质考察(5分钟),采取评委提问、考生对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表现、品德修养、职业道德、教育事业认知和综合素质等。
(三)辅导员岗位
1.面试方式
辅导员A、B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和理论宣讲方式进行,满分各100分,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60%、40%。
2.考核内容
(1)结构化面试(12分钟)。即回答与工作有关的问题,3道题,共12分钟。
(2)理论宣讲(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宣传阐释能力,1道题,共5分钟。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我校组织,6月21日分5组、6月22日分5组,每组面试考官7人。
(一)面试抽签
1.考官抽签。考官进场抽签,确定座次。
2.考生抽签排序。考生于面试当日7:30-8:00签到候考,由面试工作人员向全体考生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迟到者视同自动放弃。考生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按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二)面试程序
1.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2.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3.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计时。
4.专业测试时长以专业测试试题规定的时间为准,剩余15分钟时提醒考生,结束时考生须停止测试;教学试讲时间为12分钟,最后1分钟时提醒考生,结束时考生须停止试讲;综合素质考察、理论宣讲时间均为5分钟,答到最后1分钟时提醒考生,结束时考生须停止答题;结构化面试3道题,每题各4分钟,共12分钟,每题答到最后1分钟时提醒考生,每题答到第4分钟时考生须停止答题。
5.考生试讲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
6.各考官评分结束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抽签号顺序,采用“隔位报分法”报分,考生当场听分、签字确认。专业测试评分规则由学校统一规定。
四、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对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总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定于2025年6月21日-22日。
(二)面试签到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武汉职业技术大学光谷校区凌曦楼A座3001室,考生签到后,由考务人员分组引导至指定地点候考。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面试当日7:30起在指定地点集合,进行面试签到、抽签、候考等工作,面试当天8:00前未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进入考场。考生需提前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确保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中报考注意事项第六点)
3.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六、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应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也不得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复习资料等材料带入候考室或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候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人员报告,须有考务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考务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务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人员。
(十一)考试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等物品。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十二)面试过程不得出现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面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八、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考察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面试总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总成绩也相同时,分值占比大的项目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心理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及心理测试费用自理。
考察环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复查。
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学校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职业技术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wtc.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不再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备案手续。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学校研究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考生弃权,不再递补。
武汉职业技术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wtc.edu.cn/)为本次面试工作安排、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769987(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7766689(纪委办)
附件:
附件1:武汉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附件2:武汉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表.pdf
武汉职业技术大学
2025年6月16日